央廣網北京9月29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上午受審的吳某,被指控接受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委托,為這兩家公司在新浪網推薦、發佈視頻,而這兩家公司的負責人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經營案8月14日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在法庭上,楊秀宇供述瞭如何通過網絡組織策劃並製造傳播謠言、蓄意炒作網絡事件、非法刪帖替人消災牟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過網絡有償為傑士邦公司等公司提供刪除信息和發佈虛假信息服務,經營額共計人民幣531200元。被告單位北京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楊秀宇決策下,收取某醫葯公司220200元,由盧梅負責刪除負面信息。楊秀宇供述:
  楊秀宇:主要是公司原有的老客戶,在企業出現危機後會找到我公司,由我跟客戶簽訂合同,我指派盧梅作為主要的執行負責人,讓她負責完成對客戶的輿情監測、刪帖、和發正面稿件覆蓋等工作。
  除了危機公關,“事件營銷”是“立二拆四”最擅長的經營手段,也就是通過製造事件或話題引髮網民和社會關註,從而達到商業炒作的目的。其中為了讓畫家安某某出名、為了炒作旅游公司奧運奢華游旅游項目,楊秀宇分別收取19萬元,策划了“僧人船震”以及“楊紫璐乾爹888萬元包機直飛倫敦看奧運”的鬧劇。隨著越陷越深,楊秀宇漸漸沒有了底線。
  楊秀宇:一開始的時候對自己還有一個要求,首先不能拿生命尊嚴進行炒作,第二不能挑戰道德底線,第三不能虛假,但是到後期,由於我沉迷於網絡,我也炒作了一些虛假方面的事件。
  公訴機關認為,依據我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四方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辯護人為被告單位做了無罪辯護,對被告人做了從輕辯護。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立二拆四”受審曾揭底網絡事件營銷和危機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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